重庆诸葛饮食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集餐饮、技术项目开发、底料加工及推广的特许加盟企业,围绕“平等、开放、信任、自由”诚信经营、以人为本、协作双赢的经营宗旨,致力于打造中国烤鱼,将诸葛烤鱼文化推向全球。
公司拥有完善的项目开发体系,市场推广加盟体系和单店营建营运体系,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二百多名,并成立了由高级企划师、高级餐饮管理大师组成的管理顾问团。公司下设加盟管理中心、企划部、市场部、营运部、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物配中心、培训部、项目开发部、直营管理中心等职能部门。同时,经过五年发展壮大,公司品牌升级,总部乔迁新址(重庆主城江北茂业东方大厦3505室),标志了“诸葛烤鱼”品牌已经走向成熟,具备了强大的竞争实力。
自实行品牌推广以来,以诸葛烤鱼为招牌菜,“刘备椒香鸡”、“关羽奇香鸭”、“周瑜霸王排”等特色菜的“三国美食文化”为己任。以味制胜,的品质,成功的品牌运筹,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先后获得“重庆市连锁经营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烹饪协会团体会员”、“中国饭店协会理事单位”、“ AAA级质量诚信会员单位”、“质量诚信消费者(用户)信得过单位”等多项殊荣,并被推选为“重庆饮食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诸葛烤鱼”先后亮相在国内各大美食节以及连锁展会上,勇夺餐饮行业最高奖项“金鼎奖”、“中国名菜”,引爆三国美食风潮。
备注:
1、单店加盟:加盟商按要求获得在当地开店经营的权利,按照总部品牌统一经营的要求经营加盟店。单店加盟商不具有发展其他加盟店和与总部共享合作利益的权利。
2、品牌代理:
①加盟商按要求获得某地区“诸葛烤鱼”品牌垄断运营权,按照总部统一的品牌经营要求,在授权区域内经营“诸葛烤鱼”加盟连锁店,总部不在该区域发展其他加盟店,完全尊重区域垄断运营商的“利益主权”。
②品牌代理商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在授权区域内自行开设分店、发展其他终端加盟店,所得加盟收入及其他差全部归属品牌代理商。
③品牌代理商在发展其他终端加盟店时,必须严格按照总部统一招收加盟店的标准及相关要求,并负责对在该区域发展的加盟店进行管理和指导,不能损害“诸葛烤鱼”品牌形象,违反总部特许经营规则。
④品牌代理商在发展加盟店时,需要进行品牌授权及加盟物品赠送,总部按成本价提供相关物品。需要委托总部进行加盟技术及经营管理培训,总部按每人500元标准收取相关费用(食宿自理,培训周期为 7 天)。
⑤区域内各加盟店的核心配料、设备以及公司规定必须统一的物品由品牌代理商统一从总部购买配送,品牌代理商享受价差。
3、计划单列城市包括:温州、烟台、大连、宁波、吉林、苏州、无锡、深圳、厦门、青岛、汕头、珠海、包头。
4、经营:加盟商按要求获得在当地经营开店的权利,按照总部品牌统一经营的要求经营加盟店。不得发展其他加盟店。
5、加盟区域级别中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具体加盟方式为:加盟商先向公司总部缴纳最低保底面积的对应加盟费用,签订意向协议书,然后公司派专人前往当地协助选址,店面地址确定后,加盟商再补齐余下的所有费用,并与公司签订正式加盟合同(当面或传真签约均可)。
6、所有直辖市,省会城市区域级别的合作店,经营面积必须达到公司规定的最低要求面积,超过部分直辖市按照160元/㎡计算,省会城市按照170元/㎡计算。
7、此费用计算方法为最低参考价,具体费用须与总公司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