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测阶段,其核心关键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评估、物业合同、品牌匹配、管理合同、投资预算、财务控制、资产管理。本期,将围绕“管理合同”进行展开。
在酒店加盟环节中,"管理合同"是指投资决策初期,物业匹配了初步的品牌之后,进入洽谈加盟管理合同的环节,其中涉及的各个商务条件的交涉、确定和签约。
今天,我们就根据三个案例,和大家分享一下在开酒店时,制定管理合同的技巧和方法。
01 未按规定缴纳款项,不可继续挂招牌
2016年7月,王先生与x酒店集团签订了《酒店合作合同》,合作期限总共为8年整。但后来双方在合作中,因一方的不配合以及双方的不及时沟通,最终导致双方解约并诉诸法院。
按照约定:x酒店集团收取一次性合作费用,以及收取门店营业收入7%的提成;向门店提供管理店筹建的咨询、指导、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等服务;
王先生则负责门店的投资及一切开支,筹建符合该酒店集团标准的门店,并交付酒店集团进行经营管理,
另外,门店须开设独立的存款账户用于门店营业款的缴存和日常开支,王先生和门店对该账户享有控制权,x酒店集团对该账户有管理权和使用权。
2017年3月,王先生的门店筹建完成正式挂牌营业。
2018年3月中下旬,x酒店集团发现王先生没有如约向管理店的存款账户汇款,随后向其邮寄了一封《警告函》,称王先生拒缴分店营业款,严重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合作合同》。x酒店集团可按约对王先生门店采取下线、撤员、停业整顿、解除合同等措施。
对此,王先生解释称,其拒绝将营业款存入约定银行账户的原因是x酒店集团采取了撤员措施,对管理店人事劳动关系进行变更,其因此行使了不安抗辩权。
因此在收到《警告函》后,王先生的门店并没有及时补缴营业款,店内也在照常使用酒店集团的商标、标识、装饰以及宣传资料。
然而王先生的不配合等来了一纸诉状,x酒店集团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的合作;该门店须立即拆除与x酒店集团有关的标识及装饰;王先生需赔偿其120余万元经济损失和50余万违约金。
一审法院支持了酒店集团的诉求,判王先生赔偿x酒店集团损失120余万元,并支付违约金50余万元。
02 补充协议及时跟进
孙先生的第2酒店,在选择加盟品牌时,本想在当地有影响力的品牌中进行选择。但由于之前品牌的不愉快加盟经历和x品牌的开发人员给孙先生提出了非常诱人的优惠力度,于是他最终加盟x品牌。
只是优惠条件的合同是补充协议,等到门店装修完毕了,这份补充协议仍然停留在总部,没有得到实质性的生效。
后来孙先生亲自去总部进行谈判才让这份协议真正生效。
为此,后期孙先生对其他投资人的建议是,前期集团的开发人员为了促进成交会给到一些优惠政策,但是优惠政策是签订在总合同里,还是补充协议,投资人要有自己的判断力并且及时跟进。
03 交了意向金后,酒店集团违约怎么办?
老陈在一知名连锁酒店集团推介会中了解得知,加盟其名下酒店有很大优惠,于是按开发人员的要求,通过两位朋友向该酒店集团各汇了一万元的合作意向金,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合同。
时隔一年,老陈催促开发签订合同,尽快地把加盟的事情定下来,但是开发老是推托,后老陈索性要求开发退回合作意向金,结果被开发告知,合作意向金是不退的。
老陈把该酒店集团告上了法庭,案件提交法院后,经审理和判决,该酒店集团不但要返还原属于老陈的钱,还须额外支付拖欠的利息。判决履行后,老陈很快收到了该酒店集团汇来的全部应付款项。
点评:虽然双方均没有签订合同,转账人也并非是老陈,但是并不妨碍老陈通过诉讼向该酒店集团返还本属于老陈的钱。
合作或交易对象的知名度对其履行能力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是交易时仍需完善交易流程,没有任何书面凭证的情况下慎重转账汇款。
04 总结
关于加盟合同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供参考(内容来源于知乎安徽晟川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余律师)
加盟合同一般情形下需要包含如下内容:
一、 特许者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其费用
1. 合同应详细列明特许者提供服务的项目
2. 有无隐藏不可预见的费用?
二、合同期间
1. 期限长短有无明确?
2. 期限是否和租约配合?
三、合同延续
1. 期满后可否续约?
2. 续约有无条件?若有,条件为何?是否详细明列?
四、加盟金、权利金及其他款项
1. 加盟金到底包含哪些项目?
2. 其包括开张时的存货或新货吗?
3. 多少自备款可开始营业?
4. 是否须缴纳定期权利金?如何计算?如何给付?
5. 特许者是否提供记帐、报税等服务?如有,是否须额外缴交费用?
6. 是否必须加入合作广告计划?其费用的分摊如何计算?特许者提供哪些产品或促销服务?
五、 商圈保护
1. 合同有无授予独占区域?
2. 独占区域是否在有些目的或营业额达到某种标准即终止?
六、 采购供应链物资
1. 是否所有的供应链物资都必须向特许者购买?其价格及条件是否合理?
2. 特许者是否提供贷款?
七、选择地点
1. 特许者是否协助选择地点?
2. 谁对地点的选择作最后决定?
3. 装修蓝图是否由特许者提供?
4. 有无定期重新装潢及翻新的要求?
5. 如须申请更改建筑使用执照,谁负责提出申请及负担期费用?
6. 租约条款约束?
八、教育培训
1. 特许者是否要求加盟者参加培训课程?
2. 有无继续教育及协助?
3. 是否持续性的提供加盟者员工训练的配合?
4. 是否要付费用?费用多少?
九、财务协助
1. 特许者是否提供财务协助或协助寻找贷款?
2. 如有提供财务协助或贷款,其条件是否合理?
3. 特许者是否提供缓期付款的优惠?
4. 有无抵押?
十、采购对象限制
1. 合同是否要加盟者只能向特许者购买所需的货品?或只能向特许者指定的厂商购买?
2. 如有,其价格及条件是否合理?
十一、限制营业范围及贩卖之物品
1. 合同是否对所购卖物品的项目有所限制?
2. 限制是否合理?如须卖其他物品,有无须特许者同意的申请步骤及程序?
十二、竞业禁止
1. 合同是否限制加盟者在约满或转让后,不得从事同类型的商业行为?
2. 如有,其期限及区域是否合理?
十三、会计作业要求
1. 特许者是否提供薄记及会计的服务?
2. 如有,是否需额外收费?其收费是否合理?
十四、客户限制
1. 有无限制客户对象?
2. 如售出超越授权的地区,有无惩罚条款?
十五、广告促销计划的配合
1. 广告是地区性或全国性?其费用支付方法?
2. 如地区性促销是加盟者自理,特许者是否提供过去经验与协助规划的服务?
3. 特许者是否提供各种推广促销的材料、室内展示海报及文宣品等?有无另外收费?
4. 加盟者是否可自行策划区域的促销?如何取得特许者的同意?
十六、违约条款
1. 何种状况视为违约?
2. 违约项目是否属加盟者能力范围所能控制的?
3. 其订定项目与核实标准是否合理?
十七、通知条款
1. 若违约,特许者是否有义务以书面通知加盟者延期并更正?
2. 其期间有多长?是否足够?
十八、违约后果
1. 违约时,特许者采取何种方式因应?
2. 特许者是否可以直接取消该连锁加盟契约?
3. 有无违约金条款?金额多少?
十九、合同终止处理
1. 特许者是否有义务购买加盟者的生财器具、门店租约及其资产?
2. 处理费用如何归属?
3. 处理期间多少?是否足够?
二十、加盟者转让的权利
1. 加盟者是否可于契约转卖门店资产?
2. 加盟者是否可于转卖时,同时转让加盟合同?或特许者有义务与承买者签订新合同?
3. 特许者是否有权核准或拒绝转卖,其权利是否合理?
4. 租约可否转让?
5. 特许者是否有权核定承买者的资格?其资格如何认定?
6. 是否须付给特许者部分转让费?
二十一、特许者的优先承购权
1. 合同中有无明示何种情况下特许者可承购?
2. 其承购价格由谁评估?商誉及净值是否列入考虑?
3. 加盟者求售时是否有义务先向特许者求售?
二十二、加盟者生病或死亡
1. 合同是否直接由继承人承接?
2. 合同是否由遗产管理人承接?
3. 合同者如长期失能,是否必须转让?
二十三、促裁诉讼处理
1. 是否由总部促裁解决所有争议纠纷?
2. 促裁是否比诉讼省时、省钱?
二十四、诉讼管辖地
1. 特许者指定的诉讼管辖地是否为其总部所在地?
2. 是否考虑改为加盟店的所在地对加盟者较为有利?
二十五、加盟者亲自经营的要求
1. 合同是否要求加盟者每日亲自经营?
2. 合同是否禁止加盟者维持其他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