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餐饮行业,经营一家餐饮店风险越来越高,竞争也越来越大,于是合伙成为了很多餐饮人创业的第一个选择。
但是合伙干餐饮同样也有风险,对于初创餐饮企业而言,如何才能避免这些风险呢?
为啥要找人合伙开餐厅
首先我们来分析下原因,为什么找别人来合伙经营餐厅?
1. 资金问题:自己手头的资金不足,又不想退而求其次缩小规模,或是需要引入资金来扩大规模,装修门店,增加门店数量等。
2. 经验不够:通常为初涉餐饮业的人士,对很多事情无法把握到位,在经营管理、财务规划、人员招募、风险规避等方面没有信心。
3. 能力欠缺:在餐馆经营过程中,发现自己在某一方面的能力欠缺,希望引入合伙人互补,包括厨师、经营、财务等类型,各司其职,完善餐馆经营结构。
合伙经营餐厅的优势:
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一群平庸的人在一起也可以干好复杂的事,合伙经营餐馆的优势有:
1. 弥补各种不足:包括前面提到的,资金不足、经验不足、能力不足,都可以有针对性地引入合伙人来弥补。
2. 应对更大的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人力风险、自然风险等无处不在,合伙可以部分降低风险,使餐馆经营更加稳固,为寻求更大利润打基础。
凡事有两面,合伙经营餐馆不完全只有好处。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也有帮忙变成添乱的情况。
合伙经营餐厅的劣势:
1. 分薄收益:赚钱了几个人分,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干活不少,理应多拿。
2. 同床异梦:合伙人各打小算盘,你占餐馆小便宜,我偷餐馆点东西,你安排自己人干着出纳,我安排自己人搞采购,不齐心协力。
3. 意见分歧:大家在某些方面无法达成共识,以致谁也说服不了谁,各干各的。
如何避免合伙人分崩离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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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正式的股东合伙协议俗话说得好 “无规矩不成方圆”,现在不把规则制定好,到撕逼的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合伙开餐厅,合伙人之间必须要根据具体情况签订合理有效的股东合伙协议,以书面的形式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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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各股东的出资金额与时间合伙设立餐饮企业时,应将每个股东的出资金额和出资时间明确约定清楚,并要求不按时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防止因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而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资金流转及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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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分红规则及分红比例合伙设立餐饮企业时,各股东应提前约定好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应当分红,或者约定由哪个机构决定分红事宜,分红比例一般与出资比例相同,但股东也可就此作出特殊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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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好股东的退出机制在股东合伙协议中,明确股东的退出机制非常重要。为了避免股东“叛变”或“翻脸”,合伙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在股东作出不利于公司的行为时,其他股东有权收购其股权,要求其退出公司的经营管理,或者约定部分股东从事竞争业务时,仍可以保留本公司的股份。合伙做餐饮,单靠感情和义气难免走弯路。
谁才是你最适合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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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同道合,三观相符选择合伙人的尺度:人品第一、价值观第二、工作态度第三、才能第四。最起码要有1年以上深入共事的经历,因为人的工作面和生活面所表示出来的行动是完整全不同的。
试想,一个想做百年老店,一个小富即安,一个想走正道经营,一个想捞偏门,合作则么可能长久。
合伙人最为忌讳的是互相猜忌,打自己的小算盘,这样的合作肯定不会长久的。合伙创业切记一点:合伙人不合适,宁愿不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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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补原则,才能1+1>2你有资金,我有厨艺;你有客源,我有管理能力;我有才能,你有办公室……互补性的合伙人在一起能让优势最大化,这才是“餐饮合伙人”的正确打开方式!
脾气最好是相容,两个人脾气都很大,都是大炮,相处久了会不会出问题?所以性格可以相同,可以不同。如果性格相同,最好你们都是有胸怀的人,吵完架就过了,如果两个人心胸都不够,性格类似的人会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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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约束团队,避免感情用事股东必须都是诚信的人,是认可和尊重游戏规则的人。
中国人办事很多时候讲面子,很多事明明心里不满,却要憋在心里,最终忍无可忍之时爆发,导致一发不可收拾。其实,在合伙创业前先建立一套合作规则,一切按规则办事,明定哪些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不能只凭感情处理问题。
首先亲兄弟明算账,合理分配股权。因此合作时财务一定要透明,要彼此一清二楚,最好是所有账目做副本,一人一本。最好在早期就把这个问题解决掉,因为越到后期,越难以有机会修正。
合伙人在合作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困难,比如没生意,需要经营改革或战略调整,需要再注入资金时没有共同的信念,对经营方向不认同时就会产生矛盾。
发生问题很正常,但提前约定好冲突解决方式,本着真诚、互信来解决,有什么事情放到桌面上讨论,就事论事,如果都是出于公心,分歧是很容易得到解决的。
在餐饮创业初期,务必要制定一 套合适的游戏规则,明确各自的职责与权利,选对正确的合伙人,就会事半功倍。
最后提醒下,既然选择了合伙做餐饮这条路,为避免各种突如其来的致命风险,您最好找经验丰富的餐饮人士或者专业律师把把关,省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