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及条件
(一)具备经营黄金珠宝首饰类资质的法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它经济组织,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认同品牌经营理念及运作、管理模式;
(三)认同品牌定位、价值和品牌文化;
(四)在当地行业内销售排行前三名者优先。
二、适用范围
(一)加盟店:商场内开设的专柜;
(二)专卖店:地级以上城市位置处于当地繁华地段;
(三)特许经销店:县级市店中店内且该店在当地销售排名前二。
注:特许经销客户在本区域内有优先加盟权。
申请加盟(特许经销)的加盟店/柜在加盟期间不得经营除"百泰首饰"品牌外的其他任何品类商品。
三、店铺条件
店铺营业面积与柜台米数参考对比表:
| 加盟店 | 特许经销店 | 专卖店 |
店铺面积 | >25平米 | / | >120平米 |
柜台长度 | >总计 | >12m | >6m | >6m |
其中:4大子系列 | >6m | >6m | >6m |
通货 | 余下柜台 | 余下柜台 | 余下柜台 |
四、加盟店形象要求
加盟授权店/柜台所有涉及对外的形象,包括但不限于:店面门头、广告、印刷品、物料等与"百泰首饰"品牌相关的图像、字样,必须按照"百泰首饰"统一标准进行设计、报批同意后才可使用。
| 加盟店 | 特许经销店 | 专卖店 |
装修要求 | 按百泰形象由指定装修公司统一装修; | 百泰形象背景墙; | 按百泰形象由指定装修公司统一装修; |
道具要求 | 百泰统一制作道具。 | 百泰统一制作道具。 | 百泰统一制作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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