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卖店支持与管理
1、专卖店建立需加盟商进行申请,加盟商须提供专卖店所需相关手续,否则不能享受专卖店支持策。
2、加盟商建立的专卖店须经过涛如雪总部确认、批准方可执行。
3、加盟商在专卖店装修完毕后,需向总部提供专卖店装修照片,否则公司不予报销专卖店装修支持费用。
二、专卖店装修扶持政策
1、本政策只针对南京涛如雪直接签定《2011加盟合同文本》的加盟商。
2、专卖店专营涛如雪橱柜系列产品。
3、加盟商按照南京涛如雪专卖店装修统一要求进行装修。
三、广告宣传支持与管理办法
为了扩大涛如雪系列橱柜品牌及品牌影响力;本着共同开发、共同受益的原则,区域广宣投入原则上要求经销商与公司投入比例为60%比40%;原则上所有的广宣投入行动计划,先经过涛如雪总部的批准。此批准包括:广宣形式、广宣媒体的选择、投放时间、投放地段、投放频次、广宣内容设计、广宣投资预算等。
1、公司总部与各区域加盟商签定《2011加盟合同文本》,根据计划销量和市场方案制定市场推广计划。
2、加盟商市场推广方案需由涛如雪总部提前审核和批准。未事先报批项目将不能享受本政策支持。
3、公司按区域市场推广项目支持费用以货抵款形式进行返还,任何手续不完备的报批项目将不能享受本政策支持。
4、经加盟商在报销广告费用时,需向公司提供广告发布地址、广告合同、发票、照片、播放证明等一切与广告相关的证明文件,否则公司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