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店铺条件:
-->店铺基本具备条件:
1、店铺应选择较为繁华的商业街或商圈内商业氛围较好的地点
2、店铺面积要求50—200平方米的使用面积
3、店铺签约期不得低于3年,最好达到5年
4、按照城市和商圈的不同,最好房租金控制在30万元以内,大城市特别好的商圈可接受50万元以内,50万元以上的地点分情况而定
5、店铺设立一层、二层但要有独立进出口
6、店铺要有独立广告位,不要有被树木等遮挡情况。
7、店铺的电容量不小于170-200KW。
8、提供煤气天然气接口,天然气流量不低于每小时20立方米流量,
9、可以使用瓶装煤气罐30公斤罐或100公斤罐。
10、不能使用煤气时,也可以使用电灶,电炒炉。
11、店铺应具备做餐饮正常使用的上下水条件:
12、水:提供管径为40—30mm的独立进水管及水表,水压达到市政供水标准;供水量不低于100吨/月 。
13、排水:管径150mm排水管,或100mm排水管两根,与足够容量的隔油池连接。
14、排污:管径150mm排污管,并就近接入足够容量的排污化粪池。
15、店铺应具备有独立的排烟管道,若没有应提供改造位置。
16、店铺应具备新风换气系统。应具备消防安全设施,疏散通道等(具体城市按相关要求)。
我们期待您具备:
1、了解特许者(总部)和被特许者(加盟商)之间的关系,并同意履行和遵守相应的权利、义务。
2、在您所加盟的城市长期居住或工作,并熟悉当地的社会及餐饮环境。
3、您的个人资金能力在人民币30万以上(不包括不动产的购买),因为全州拌饭的总投资在人民币20-50万。您可自行安排融资,合股人数不得超过三人,其中主要加盟商的出资比例需占该项目总投资的51%以上。
4、您的财务资信良好,无破产记录,并同意按时支付加盟所需的相关费用。
5、您应具有独立法人的身份资格及良好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
6、您须具备长期合作意愿,并愿意全身心地投入加盟店的经营管理,并努力维护好全州良好的声誉和形象。我们的《特许经营合同》签约期限为6年。
7、愿意参加总部的培训和接受总部的管理。
8、不从事违法活动或败坏社会道德风气的活动。